韶关智铭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省道S246线康溪至大岭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道S246线康溪至大岭段改线工程

建设单位:仁化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地点:起点位于武深高速仁化收费站出入口,终点位于大岭村S246线(G535共线)与工业大道交叉口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要:项目起点位于武深高速仁化收费站出入口,起点桩号为K42+935.688,跨越锦江向西南方向延伸,终点位于大岭村S246线(G535共线)与工业大道交叉口,终点桩号为K51+626.554,项目起点为东经113°45′54.83918″,北纬25°7′43.11747″,终点为东经113°42′16.32980″,北纬25°5′33.13869″。其中桩号K43+207至桩号K44+888段为重建路段,桩号K42+935.688~K43+207和桩号K44+888~K51+626.554段为新建路段。

道路全长8.69km,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3.0m,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按一级公路建设,设计速度60km/h,全线平面交叉16处,涵洞28道,主线新建大桥180.6m/1座,拆除重建中桥30.6m/1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仁化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仁化县丹霞大道116

温工

联系电话:13076247803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韶关市智铭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1-8959965

邮箱:970635919@qq.com

四、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本工程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路面径流对沿线河流等自然水体的污染。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科所对南方地区路面径流污染情况的试验,结果表明,降雨历时40~60分钟之后,路面基本被冲洗干净,路面径流污染物的浓度相对稳定在较低水平。

根据项目两座桥梁的防洪报告的结论可知,项目桥梁不会改变康溪河及锦江的整体河势。

2)大气环境影响: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项目为一级公路,类比同类工程,营运期汽车尾气排放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营运期机动车尾气经大气扩散和绿化吸收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生态环境影响:工程道路不封闭,基本不会干扰沿线动物的正常活动,也不会对其生活习性造成大的改变。随着运营时间的延续,依托道路的绿化带逐步定型、成熟,该区域的植物生态系统重新得以构筑,形成了新的群落景观,从而增加了物种的多样性。这对沿线区域的植物生态系统来说,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项目建设将对道路沿线进行绿化,增加道路沿线绿化面积,减少项目永久占地对植被的影响。道路营运期间,随着时间的延续,路旁护坡的绿化草皮覆盖完全,两侧行道树逐步成材、绿树成荫。这些将弥补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的损失,并重新补回植物的各种生态效应。

综合上述分析,本工程营运期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项目沿线涉及1类、2类及4a类功能区,根据预测结果可知,空旷路面上行驶机动车产生的噪声在公路机动车道边线两侧的噪声贡献值随距离的增加而逐渐衰减变小;

沿线敏感点垂直方向预测结果可知,路面上行驶机动车产生的噪声在垂直方向的噪声贡献值在平直线段随高度的增加而逐渐增加,在非平直线段的随高度的增加而逐渐衰减;

敏感点不同距离水平方向预测结果可知:首排距路中心线20m范围内在近、中、远期的夜间噪声值超过4a类标准限值,最大超标值为5.92dBA),距路中心线20~46.5m范围内在近、中、远期的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4a类标准限值,距路中心线46.5~100m在近、中、远期的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2类标准限值。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路面排水通过横坡向两侧边沟或排水沟收集排入路基排水系统汇集后排到附近河沟。对于设置有中央分隔带的超高路段,由于中分带为波形梁护栏防护,超高段雨水沿横坡穿过中央分隔带,在超高段内侧收集排入路基排水系统汇集后排到附近河沟。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运货车辆需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防止一切运输物洒落对沿线环境(水、气等)产生影响。制定应急预案,降低污染事故的环境影响,并安装提示运输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车辆慢行的警告牌。

2.废气治理措施

严格机动车管理,加强机动车监测与维修,控制交通污染源强度。定期清洁路面,减少道路扬尘。加强道路绿化,发挥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

3.噪声治理措施

综合考虑项目沿线各敏感点特征、道路特点、所需的降噪效果以及各种降噪措施适用的条件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本着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同时又兼顾公平的原则,本次环评主要推荐采用以隔声窗为主的降噪措施,同时在营运期对各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

针对采取隔声窗作为主要降噪措施的敏感点,建设单位必须在征得敏感点同意的前提下安装;若不同意安装隔声窗,可采取其他措施:如在征得敏感点同意情况下对现有窗户进行改造升级,提高隔声量;或者协商决定具体采用何种降噪,确保敏感点室内声环境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相关标准的要求。

针对噪声问题,建立群众意见的定期回访制度和敏感点噪声定期监测制度,注意听取人群的意见和感受,在采取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后,若有敏感点人群反映噪声扰民或投诉,可进行跟踪监测,需核查噪声超标的原因,其导致超标的主要责任需根据监测结果和敏感点实际周围环境特征,追加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周边敏感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少受影响。

4.生态防治措施

当道路建成后,对永久占用的土地,应尽早进行补偿绿化。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松土、平整恢复其原有使用功能或者绿化。按设计要求完善水土保持措施。。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科所对南方地区路面径流污染情况的试验,结果表明,通常从降雨初期到形成径流的30分钟内,雨水中的悬浮物和油类物质的浓度比较高,30分钟之后,其浓度随着降雨历时的延长下降较快,降雨历时40~60分钟之后,路面基本被冲洗干净,路面径流污染物的浓度相对稳定在较低水平。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工程所在地空间开阔,利于污染源扩散,而且营运期设置道路中央分隔绿化带、人行道绿化带,以及边坡绿化,类比同类工程,营运期汽车尾气排放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营运期机动车尾气经大气扩散和绿化吸收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随着我国执行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运输车种构成比例将更为优化,逐步减少高能耗、高排污的车种比例,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因此公路汽车尾气对沿线两侧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将会缩小,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轻微。

根据导则要求,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本项目厂界外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执行1类、2类和4a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敏感点的室内噪声执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相关限值。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后噪声影响值明显下降,厂界噪声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值,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工程建成后,道路不封闭,基本不会干扰沿线动物的正常活动,也不会对其生活习性造成大的改变。

②随着运营时间的延续,依托道路的绿化带逐步定型、成熟,该区域的植物生态系统重新得以构筑,形成了新的群落景观,从而增加了物种的多样性。这对沿线区域的植物生态系统来说,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③项目建设将对道路沿线进行绿化,增加道路沿线绿化面积,减少项目永久占地对植被的影响。道路营运期间,随着时间的延续,路旁护坡的绿化草皮覆盖完全,两侧行道树逐步成材、绿树成荫。这些将弥补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的损失,并重新补回植物的各种生态效应。

④工程在一定范围内会对水生生物造成不利影响,但工程影响区较小,仅在局部地区有较小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可减小运营期的不利影响。

综合上述分析,本工程营运期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根据本报告前述分析可知,本项目营运期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撞车、翻车等事故,造成化学品泄漏到大气环境或周边水体,造成环境污染。其中,对于运输有毒气体的车辆泄漏事故,因其排放总量小,只要人员及时撤离到一定的距离就可避免伤亡,对已经排泄到空气中的有毒气体只能靠周围大气的扩散、稀释来逐渐降低有毒气体的浓度;对于环境风险最大的是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地表水体,尤其是敏感水体。通过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及管理措施,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韶关市、仁化县应急预案进行衔接,实现环境风险联动应急机制,则本项目营期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经过预测评价,正常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保持在现有功能标准内,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公众调查结果未收到反馈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

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省道S246线康溪至大岭段改线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八、征求公共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也可见本公示附件,均可下载填写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仁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4715

 

 

件一:《省道S246线康溪至大岭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公众意见表